郑乾再次蹲下身检查着尸体,这次他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别扭,而是完全投入了进去。和他想的一样,这个男人死前身上穿的这件外套绝对不是他平时所穿的,内着的毛衣开衫非常合身,但是外套却及其宽大以至于前身口袋都折到后背全部起了褶皱,所以他刚才没有找到衣服的口袋,全被垫到了尸体身后。长长的袖子已经遮到手指,郑乾仔细检查了下死者的手指,指甲缝隙异常的干净。
没有人会穿一件不合身的衣服出门。所以这身衣服不是凶手给死者穿上的,就是死者去见凶手特地穿上的。
郑乾还在搜索着其他线索,夏洛克就已经带着他的试管和滴管回来了,小心翼翼的从死者的嘴唇边和口腔里取了一点样本装进试管封好,郑乾还没来得及问夏洛克有没有问道死者身上什么奇怪的味道,他就又匆匆赶回了实验室。
郑乾随雷斯去看了眼墙上的,“rachel”,藏在剥落的墙皮后面,是用手指沾着血写的。大概是死者的血迹。
在一个没有监控,没有 dan,没有指纹对比的时代,犯罪份子犯罪之后故意留下血字来彰显自己非比寻常的大脑,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先去调查死者的身份吧。”郑乾吩咐着雷斯,“你可以按照你想的登报寻找这枚戒指的主人。”
“虽然我觉得是浪费时间。”郑乾补充道。
郑乾明白雷斯还是觉得这个案件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那个血字研究的案件,故事中的案发现场也捡到一枚戒指,当时侯波装扮成年迈的老瓯,骗过了福尔摩斯取回了戒指,从而导致了第二次命案的发生。
血字的研究其实最终还是个悲伤的爱情故事:讲述了摩门教内为了阻止教徒露西嫁给外教人侯波,处死了露西的父亲,强迫露西嫁给族长的儿子。露西最终郁郁而终,侯波为了复仇化身马车车夫,跨隔数年,追寻到英国最终杀掉仇人的故事,而此时侯波也身染重病,报完仇没多久也死在监狱里。
但是,在这个没有框架个人意愿如此自由的游戏里,怎么会有人去特地去做这些事情就仅仅是为了完成这个故事。
雷斯不明白郑乾心里的想法,拿着戒指最终还是决定登报失物招领,他倒是把故事细节记得很牢,这个失物招领是以华生医生的名义发布的,地点还是在贝克街221号。
登报的第二天,就一名名叫“珍妮.尼古拉斯的女人打电话来说要这是自己丢失的戒指。约好第三天下午来贝克街取。也就是9月7号下午两点。
郑乾特地看了下时间,自从9月4号去了案发现场之后,夏洛克已经连续两天每天天还没亮就走了,半夜才回来。
6号晚上郑乾特地在沙发上等夏洛克回来,入夜半分,夏洛克回到了贝克街,看见坐在沙发上的郑乾似乎很意外。
“特地等你。”郑乾单刀直入,“明天格里森和雷斯要抓那个劳悦斯三号案件的嫌疑人,定的是贝克街221号。所以,最好你也在。”
夏洛克听闻感觉稍微放松了一点,可以明显看到刚才紧绷的肩膀松弛了下来。
“好,我知道了,几点?”
“下午两点。”
“好。”夏洛克走到郑乾身边的落地衣架旁,把穿着的毛衣开衫也脱下挂了起来。郑乾看着衣服的衣角,似乎在哪里沾染到了一些咖啡色短小整齐的毛绒线条。
郑乾撇了眼夏洛克挂在门口的大衣,是深蓝色的。
“你最近都在忙些什么?”郑乾装作不经意的问道,“劳悦斯庄园案你带回去的样本检查结果出来了么,我们都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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