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友」。
遥远而又熟悉的关系。
于脑海当中渐渐清晰。
是啊,
如果元潇她是一名乐手,
在一夜之间痛失三名队友之类的事,
就变成了合情合理且符合乐队内部生态的常情。
刚刚余光瞟见,
她的小手上有厚厚的茧。
明明是软乎乎的甜妹,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至于去做苦活儿累活儿。
而指尖的茧,往往出现在弹拨乐器爱好者的双手之上,非常常见。
元潇左手有茧,右手光滑细嫩,指甲全剪。
说明平日里很可能是玩弦乐器,
左手摁弦,右手拨弦。
由于右手使用的是拨片,所以不会留茧。
因此——
“你弹电琴,对吧?”
“!?”
看着她那呆住的表情,
很明显,
答案呼之欲出了。
——
……
“我要他跟我走!我要他跟我走!这里太吵了,我要把他带走!”
三小时后。
少女在吧台抓住老板娘的手苦苦哀求。
“抱歉哦妹妹,本店是正经店铺,不经营非法擦边买卖,所以这里的员工是无法被顾客带走的呢。还请多多体谅~”
宁夜笑眯眯的看着矮了自己一头的小女孩,
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
“别骗我!没有开酒吧的商家不喜欢挣钱!你直接跟我说,到底要多少钱才能把他带走!我今晚就要把他带走!我现在就要!”
孩子已经被酒精上了头,
感性状态下的她早已失去理智。
能在这样的夜晚遇到完全「懂」自己的倾听者,
能在一个字没提示的前提下被他读懂自己的真实情况,
元潇觉得,自己大抵是遇到「知音」了。
自被队伍给踢掉以后,
遇到真正能耐心的听着自己埋怨、能在听完以后对自己的处境表示理解的那个人了。
她只想更多、更多的获取到对方的安慰,想要更多更多的找到审美和精神层面的共鸣。
无论代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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