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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头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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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福春居奇案1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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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知府的无奈和妥协,下官确实不太理解,下官只知道,人命不是能开玩笑的东西,提刑司也不是权贵的游乐场。”

    “萧大人自己可做到公私分明?你用一名女子做仵作,难道就没有私心?”

    “若我有私心,大概只是不想让沈仵作的才华被埋没,比起生死不明的吴仵作,沈仵作可好太多了。”

    萧寂问心无愧。

    他带人去查阅案卷。

    这一年来,小郡王经手过的大大小小的案件一共三十七起,其中涉及人命案的有二十五起。

    他才翻了几份卷宗,就被气得不轻。

    卷宗里的案件事由记录的含含糊糊,证据更是牛头不对马嘴。

    一起夫妻情杀案,妻子与邻居通奸,伙同情夫杀害了丈夫,二人被判秋后问斩。

    可证据竟然只有死者母亲的供述,她觉得是儿媳妇害死了儿子,还说儿媳妇懒惰不干活,与隔壁男人眉来眼去。

    于是小郡王就将这二人收押,屈打成招,洋洋洒洒写了一份臆测大于实际的卷宗。

    沈兰那边也翻到了一个奇葩案子。

    一名书生被告偷窃了富家千金的贴身之物,用此物要挟富商将女儿嫁给他。

    富商自然不肯,那位千金因名誉受损上吊自尽,死在自己家中。

    于是富商将书生告到官府。

    小郡王的断案方式很奇特,他听完了富商的供述,为求证,找来了死者的贴身丫鬟。

    丫鬟的供词中写到:小姐心悦杨公子,将自己的贴身之物送给杨公子,没想到,此事被夫人发现了,夫人提议让杨公子上门提亲,可老爷不许。

    老爷已为小姐觅得佳婿,奈何小姐不愿嫁,她收拾了东西想要与杨公子私奔,遭拒后伤心不已,遂上吊自尽。

    这份供词无论从哪方面都能看出与富商所说不符,完全可以证明杨公子不是杀人凶手。

    可小郡王不这么想。

    他在结案陈词中写到:此案皆因杨朔而起,他不该勾引陈小姐而不负责,若非他收了陈小姐的贴身之物,也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事。

    小郡王判了杨朔死罪。

    若非他不是个贪官,沈兰就该怀疑他收了富商大笔钱财。

    可结果也并没有比贪污受贿好多少。

    他断案如此随意,与草菅人命有何区别?

    半天时间,他们把二十几份卷宗都看完了。

    能做到有理有据的案子并不多,但好在有些案子案情明了,虽然证据缺失,但只要小郡王不指鹿为马,凶手错不了。

    “二十五个案子,需复查的有一半,也不知道这些案子送到刑部是怎么过审的。”

    萧寂疲惫地捏了捏眉心。

    他入官场三年,见过鱼肉百姓的,见过大肆敛财的,也见过草菅人命的。

    但像小郡王这样,杀人于无形的,他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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