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权力巅峰:反贪第一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44章 抓捕赵连越 (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一遍。

    赵连越匆匆挂断电话,并把搁在办公桌的二郎腿收了起来。

    “赵主任,小日子过得挺舒服嘛,腿翘那么高。”林东凡的笑侃声,听起来就跟老友重逢一样,无拘无束。

    可林东凡的目光中,却透着一丝冷厉之色。

    令赵连越有种芒刺的紧张感。

    赵连越定了定神。

    瞧瞧被铐住的孙秘书,又瞧瞧林东凡和简思凝。

    正色凛然地质问:“你们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抓了我们单位的人,又来踹我的门,这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说着,林东凡甩给简思凝一个眼神。

    简思凝心领神会,立马掏出了手铐,上前铐赵连越。

    “砰!”

    赵连越一巴掌拍在桌上了。

    瞪着两眼咆哮:“林东凡!你什么级别?老子是副厅级!你想抓就抓?有跟市委打过招呼吗?有拘捕令吗?!”

    这自信爆棚的一嗓子,差点就震住了林东凡。

    不得不说,在装逼这一块,赵连越的实力一点也不低于林东凡。

    论行政级别,他确实比林东凡高。

    说到拘捕令,林东凡也确实没有。

    但老子今天就是要抓你,不凭别的,就凭老子是专案组组长,你得无条件配合调查!

    林东凡盯着赵连越,冷然一笑:“谁说没有拘捕令就不能抓人?给你科普一下,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先抓人。刚才你在给谁打电话?现在我怀疑你毁灭证据、与他人串供的嫌疑,企图潜逃。”

    “……!!!”

    赵连越惊凸两眼,一下子慌得六神无主。

    没人拘捕令也能抓人?

    《刑诉法》的第八十二条真是这样写的?

    还有……

    什么叫“现在我怀疑?”这不就是你上下嘴皮子一碰,想黑就黑的事?你姥姥的老寒腿,还真是逮谁讹谁!

    一怒之下。

    赵连越立马抓起了办公桌上的座机:“你们这些人,简直是无法无天!我要给高书记打电话……”

    才拨一个号码。

    站在前面的简思凝,迅速拨掉了电话线。

    简思凝正色凛然地警告赵连越:“赵主任,孙秘书现在是什么样子,你已经看到了,如果你不想成为同事眼中的笑料,我劝你最好配合点!”

    “跟他废话他那么干什么,铐起来。”

    林东凡一声令下,简思凝立马给赵连越上手铐。

    当手铐甩到手腕上时。

    那冰凉刺骨的感觉,显然击溃了赵连越的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