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给商叶初:“差点忘了把这个给你。”
商叶初接过一看,是一本灰色的小书。书皮又薄又破,上面印着几个褪色的花体字——《镜中荒原》。
“这本书你还没看完吧?”盛闻之道,“这书是九八年一版一印的,我查了一下,在网上很难买到了。”
商叶初抚摩着书封,感觉不大对:“你怎么知道我没看完?”
盛闻之道:“你落在我家很多书,我都看了一遍。大部分我都读过,不过这本没有。我看到你在第三十三页夹了一张纸片折成的书签。”
“你又乱翻我的东西。”商叶初冷冷道。
盛闻之干脆利落道:“抱歉。”不过表情却没有丝毫抱歉的意思。
短短十几分钟,商叶初已经心力交瘁,和盛闻之说话比拍戏还累。怎么以前没发现盛闻之这么难交流?
稍稍一想,商叶初就明白了这变化产生的原因。
在从前,盛闻之并不把商叶初当作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商叶初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就像一个傻子塞给正常人一把沙子说这是糖,正常人是绝不会生气的,顶多会在傻子走后把沙子一丢,然后洗洗手。
从前的商叶初在盛闻之眼中就是那个傻子。盛闻之根本懒得对商叶初表露出任何个人兴趣,更懒得和商叶初讨论任何东西。哪怕商叶初说1+1=3,盛闻之也只会随口说对——和商叶初计较,没必要。
如今商叶初从傻子晋格为可以交流的人,盛闻之也就不再迁就和兼容商叶初了——也就是说,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以平等的、“盛闻之”式的方式,对待起了商叶初。
这个问题不能细想,多想一秒钟都要高血压。
这本书商叶初确实没看完。她站起身将书插回书架中,随后坐回原位,看向盛闻之。
即便再讨厌这家伙,为了幸福商业街,商叶初什么都愿意试一试。
“你曾经跟我说起过,”商叶初轻轻叩了叩桌面,“你写过一篇长篇小说,是一群人在一间杂货店的冒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