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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位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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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法不容情!大戏开锣!下雨了!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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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希望皇帝能颁布大赦旨意,对于卷入此次事件的人,除了罪大恶极的人贩子和矿场主,其余众人一概赦免。

    老实讲,朱允熥起初确实也有过这般念头。

    但静下心来细细思量,又觉得此做法不妥。

    事出有因,真的就能成为逃避罪责的借口吗?

    在这诸多被胁迫之人当中,情况亦是千差万别。

    有些人即便身处绝境,依然坚守本心,坚决不同意参与诈骗,宁死不屈。

    有些人表面上虽答应了,可在写信时,仍秉持着最后的一丝良知,只将目标对准那些关系浅薄之人,又或是平日里的仇家。

    然而,也有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竟连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女儿都能狠心骗去为奴。

    更有甚者,从开始的受害者,逐渐沉沦,到最后自己也深陷其中,摇身一变,成为了人贩子或是矿场主的帮凶。

    每个人的所作所为不同,所犯下的罪恶程度也截然不同。

    有的情有可原,有的却实在罪无可恕。

    倘若仅仅简单地颁布大赦令,无疑是混淆是非,善恶不分,这与那葫芦僧判葫芦案又有何异?

    不过,在这封建时代,这种事情确实是屡见不鲜。

    大赦,往往被视为皇恩浩荡。

    而在许多时候,“皇恩浩荡”这一表象,远比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更为重要。

    毕竟,追根究底,法律也不过是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的工具罢了!

    皇帝的威望,皇帝的名声,远远高于法律!

    但朱允熥自登基之初,便已明确拒绝那种不问缘由、不分是非的大赦,如今自然也不会例外。

    “传令有司官员,逐一彻查他们所犯之事,一切依我大明律法行事,该如何处理,便如何处理。”

    朱允熥神色严肃,语气坚定:“我大明绝不会对百姓的苦难视而不见,也绝不容许犯罪之人逍遥法外。”

    “如何处置,国家律法皆有明确规定。”

    “该从轻发落的,依法从轻;确实情有可原的,可不予追究。”

    “但该从重惩处的,也绝不能姑息,必须坚决从重。”

    “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严厉告诫有司官员,切不可怕麻烦,图省事,便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胡乱判。”

    “一定要将每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都调查清楚。”

    杨士奇神色一凛,忙道:“臣明白了。”

    稍作停顿,又继续道:“还有一事,这些人在海外历经磨难,饱受苦楚。”

    “待他们回国之后,他们亲身经历的悲惨遭遇,必定会在民间迅速传开。”

    “一传十,十传百,口口相传之下,会使众多百姓对海外之地心生畏惧。”

    “如此一来,恐怕会对陛下所制定的出海大计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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