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明法,就是指朝廷专门为法家修士开辟的一条考试路线。
从明法科走出来的人才,虽然远远不如进士科来的清贵,但同样前途广大。
尤其是在司法体系内,前程甚至要超过进士科的人。
“再下来是明法!”陈有功拱了拱手,“在下才疏学浅,不是读书的材料。”
“但从小就深知法律之贵重,无论对百姓还是朝廷而言,无规矩不成方圆。”
“所以大小便研究法律,不为别的,只求能够为朝廷肃清奸贼,为百姓谋得公平。”
这些话全部都是屁话。
每一个法家的人都是这么说,但实际上,又有几个贯彻到底?
如果真的能够严格贯彻法律的宗旨,那么法家也不会没落到现在这般模样。
那些御史台和刑部的人,论及修为,论及水平,还不如裴德本呢。
事实上,裴德本这个家伙,就已经是大汉境内法家修为最高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