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程俊尝试着将织毛衣的手艺教给旁边的仆役们,惊奇的发现,他们竟然学的很快。
虽然动作慢,但是每一步都没有问题。
程俊满意点了点头,夸赞了他们几句,同时告诉他们,如果能织出来一件成品,奖赏一贯钱。
当然,将羊毛变成毛线的流程不能落下。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钱拿,而且还是一贯钱,众仆役们神色兴奋,宛若打了鸡血一般,更卖力的干了起来。
接下来的四天时间,程俊闭门不出,困了就睡,睡醒就织毛衣,饿了就吃,吃完了继续干活。
四天之后,程俊不仅织出了一件毛衣,还织出了一件毛裤。
而其他学会织毛衣的程府仆役们,四天时间只完成了毛衣的五分之一。
当得知完成了之后,程处默和程处亮飞快的来到他的屋子。
一同而来的,还有程咬金。
自从四天前回来听说了程俊要干的事,便一直等着这一天。
程咬金今日特地请了一天休沐在家,此时来到程俊的屋子,看到程俊的榻上放着白色的毛衣和毛裤,眼睛都看直了,咂舌道:
“处侠,还真让你弄成了”
他仔细打量着,发现尺寸自己好像也能穿得上。
就在此时,旁边响起程处默的声音:
“我来试试看怎么样!”
看着他走过来,程咬金直接将他扒拉到一边,说道:“让老子先试!”
说着,他拎起毛衣在身上比划了一下,一看便懂该怎么穿在身上,立即脱下衣服,裸着上身,将毛衣套在了身上。
“还挺合身!”
程咬金扭了扭腰,伸展了一下双臂说道。
那是,我就照着你们仨的三围织出来的毛衣毛裤程俊心里想着,问道:
“暖和吗?”
程咬金不假思索道:“暖和!”
“比去年老子穿的那件衣服暖和!”
说完,他又补充道:“就是有点扎。”
“嗯还有点味道。”
程俊闻言一笑,“晒上几天就不怎么有味了。”
至于穿着有点扎,主要还是因为纯手工制作的毛衣,没有经过充分的柔软处理,导致毛纤维较硬且粗糙。
但这不是大问题,毕竟,他弄出这些初代毛衣,本来就不是给国公这个阶级的人穿的。
这些毛衣的受众群体,是寻常百姓。
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过冬对有钱人来说,不是问题,但对于寻常百姓而言,过个冬天,不知道会冻死多少人。
能有一件毛衣御寒,已经是万幸,不会顾及穿起来扎不扎皮肤,有没有味道。
程处默这时急声道:“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