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不过,原本还十分热闹的人群,此时却是一下子朝着两边散去。
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獒犬,被小主人牵着,威风凛凛,霸占了半条街。
“小玉米,慢点走。”
段梅,段兰,段竹,段菊等七个姐妹,都跟着小玉米,浩浩荡荡的在西市里面横冲直撞。
不知为何,段志玄与段开山两人都是五大三粗的,但到了段家的第三代的七个小姑娘,一个个都是温文尔雅,眉清目秀的。
这一幕,彻底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反倒是年纪最小的小玉米,成了小头目。
李想和段开山也不在长安,所以小玉米要么带着小兕子,要么带着段家的几位姐姐在长安城里闲逛。
要说起来,她还真没做过什么坏事。
不过是路过东家的饼铺,吃上一口。
路过西家水果铺时,随手拿了个桃子啃了两口。
至于钱?
小玉米从来没有带过钱。
但是这却让秦怀道很为难。
每一次出门,身边都要带上一大把的铜子银币,随时准备给这小丫头擦屁股。
小玉米才三岁不到,什么都不懂。
若是跟在她的身边,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怕是会坏了燕王府的名声。
虽然店里不少伙计都认识小玉米,她来店里吃饭,哪怕不付钱,也很欢迎。
当然,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爱,也不会平白无故的恨。
这些商人们之所以喜欢小玉米,是因为燕王府,现在大唐的工匠、商人们的地位越来越高,只要是聪明人,都能知道是谁的功劳。
“走快点,听说前面有个新开的冰激凌店,我想尝尝。阿娘在府里,很少让我吃。”
小玉米扭头大叫一声,拉着威武雄壮的金毛就往前走。
金毛已经快一岁了,体重已经接近两百斤。
一抬头,竟然比小玉米还高。
可是,小玉米只需要拍一下它的头,它就会很快趴下,任由她骑着。
每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小玉米玩累了,都会骑着金毛回家,这已经成为了长安城之中的一道风景线。
“那冰激凌吃多了容易腹泻,姨姨说了,一天只能吃一个。”
段兰快步走到小玉米面前,她虽然也想吃冰激凌,可是却谨记着段嫣然的话,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有什么好怕的,反正阿娘也不知道,到时候肚子疼了别跟她说。”
小玉米和李想一样,也是个吃货,但这丫头对甜食情有独钟,无论怎么吃,都不会觉得腻味。
“就算我们不说,别人也会告诉她的。”
段竹也吞了吞口水,一脸担忧的说道。
“算了,那给我来九个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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