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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口水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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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气的女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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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经纪约,比如参加综艺,商演这些,公司和你三七分,你拿七成。”

    宋到面色平稳,心里却是有些惊讶。

    这个条件,好得有点离谱了。

    之前孔曦拿四成,他就觉得孔曦背后公司可真够大方的。

    不说做慈善吧,绝对堪称业界良心。

    尽管当下这个时代的艺人待遇普遍比过去高。

    但这么高的新人合约也属实罕见。

    所以他先前的想法是能跟孔曦一样就行。

    毕竟谁也不知道孔曦是不是有别的原因,才能拿到那么高的分成比例。

    结果林菲一开口,竟然给了他五成。

    比孔曦还高一成!

    如果是独立音乐人选择合作伙伴,发现对方是个好苗子的情况下,这个分成比例是有可能的。

    毕竟再好的歌曲,也需要合适的人去演绎,二者相辅相成。

    一人一半,是合理的。

    甚至会在合作伙伴火了以后,主动给出更高的比例。

    但对于一家公司来讲,五成可就有点太高了!

    毕竟公司是有运营成本的!

    而且音乐公司不同于影视出品公司,各种花销并没有那么复杂。

    换言之,想要做假账,没那么容易!

    各种运营费用基本都是一目了然,作为歌手也有权利随时进行审计。

    而所谓的净收益,并不包括工作人员工资等开销!

    而是一首歌去除渠道推广、打榜、宣发等跟歌曲本身有关的费用之后,从各个渠道得来的收入。

    也就是说,林菲在养着公司员工,付着房租水电车马差旅等费用的情况下,能够从他身上获得的收入,是远低于他的!

    至于说经纪约这个,更是没啥好说的。

    到位,非常到位!

    林菲看着宋到:“我运营公司能力一般,也没能把公司做太大,但旗下艺人,我会尽量让他们多赚点钱。”

    顿了一下,她接着说道:“当年我刚出道那会儿是在一家大公司,吃过不少亏,我很清楚那种滋味,不好受的。”

    宋到默默对林菲竖起一根大拇指。

    真是个败家娘们儿!

    林菲:“回头你创作的作品,要是交给其他人来演唱,我可以给到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

    “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给歌手的分成比例也不低,要是给太多,公司真有可能会亏钱。”

    作为一个眼里只有钱的老家伙,宋到这会儿都忍不住想要问一句:歌手百分之四十,词曲人百分之三十,你在运营一家公司的情况下,就剩下百分之三十?

    这他么是新人约,回头歌手大火了呢?

    最后倒挂到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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