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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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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突破与拜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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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一脉第三百六十五代传人!”老人慈祥的说道!

    “我法家思想是自人族远古时便定下的,但是经过远古,上古两个时期,已经完全灭绝了!近古法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大周王朝后期春秋时的管仲、子产,由战国前期的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发展。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

    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为适应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又重视道德教化。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古老的礼法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的需要,产生了新兴统治阶级的法家学派。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讲学于稷下学宫的齐国法家,继承发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黄老之学,主张法礼并重,先德后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较为温和的法治理论。《管子》中的法家著作和帛书《经法》、《十六经》、《称》、《道原》等是他们的代表作。而大秦的法家则主张严刑峻罚,反对礼义说教,专重于法、术、势,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力并天下。

    他们是法家中激烈而彻底的一派,政绩显著。历史上通常把大秦法家视为先秦法家学派的主要代表。

    大秦法家的创始人之一李悝,任魏文侯相,提倡“尽地力之教”,主张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调整租谷,创“平籴”法,兼顾农人与市民的利益。他还收集当时诸国刑律,编成《法经》6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法经》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

    “与李悝同时期的吴起先在魏国进行兵制改革,后又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明法审会,损不急之官”,“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打破旧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强迫旧贵族徙边垦荒,奖励“战斗之士”。

    后来,商鞅在秦实行两次变法,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战,凡勤于耕织而多缴粟帛者可改变原来身份;有军功者可授以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用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他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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