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游走下,正义的提坦主神也认可多里斯教化的正统与知识的纯粹,忒弥斯答应、并自愿与多里斯共享律法和秩序的编着权。
修着神律,这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职业,法则也会给予关注的目光,没有神明会拒绝这样的好事。
多里斯也不例外。
他身居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将本职做到无可厚非,他理应受到、且也真的受到绝大多神明的尊敬。
但知识的教化只是脱离蒙昧,甚至于,因为有了足够的学识,某些神明在施手恶行前还有了更多的思绪与筹谋。
教化神职的必行、与理智情感上的厌恶,多里斯差点被西格玛拉进理想国净化心灵。
因此,对于秩序的确立,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