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
谭文杰昨天不小心放了女友鸽子,今天一定要表现出自己暖男的一幕。
俗套一点的鲜花是必须步骤,买水果、午餐、奶茶等等。
暖男与舔狗的最大区别是一个可以蹬,一个连看着别人蹬的机会都没有。
医院,程小西在同事们起哄声中搂住了谭文杰的手臂。
也有人看的牙根痒痒,没想到医院内的一枝花真的被拿下了。
“阿杰,你干什么一直看着我?”
“我在想说不定几百年前我们也是一对。”
她知道阿杰又要说情话哄自己:“那你说说,几百年前我们两个是什么样子。”
“我是一个英俊非凡器宇轩昂的有钱老爷,你是一个卖身葬母的女贼。”
“凭什么你有钱,我就是女贼?”她抽空表达不满,但是看着谭文杰送到嘴边的水果只要咬了一口,鼓着腮道,“你继续说。”
故事并不复杂,但程小西对他说的,女贼数次翻进他房间里寻宝什么都没找到而他正人君子什么都没做,表示强烈怀疑。
将谭文杰那灵活钻进胸口的手抽出来。
这就是证据。
“我们还真是天生一对。”
可能是天生好几对。
昨夜与钟馗聊天给他很大的影响,不同世界同一个人不同身份,恐怕就是这种情况了。
所以自己看似花心,实则专情。
喜欢的永远都是那几个人,只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未来有一天大家都能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便知道他有多专情了。
“阿杰,你在想什么?”
小西望着谭文杰的侧脸,疑惑询问。
“我在想你运气可真好,竟然爱上我这么专情还身体强壮的好男人。”
“专情就专情,说身体强壮干什么?”
“情是用来谈的,爱是用来做的。”
她扭捏了一下,意有所指:“我等会儿就下班了。”
懂了。
谭文杰提都没提午餐,待会儿他能吃大餐。
“等我去换一身衣服。”
“要的就是女医生!”
……
百货商场。
一个男人正在喝奶茶,忽然他察觉到什么转过头。
商场中阴风呼啸,射灯炸开化作飞舞的火花,周围消费者被吓的尖叫逃跑,乱作一团。
浑身缠绕黑气的身影悬浮空中。
他死死盯着喝奶茶的身影,出声喝问:“土地,钟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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