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肉丝鸡蛋面,也是很奢侈了。
还有各种酱,都是他们喜欢的口味。
时间仿佛回到了一年前,他们同居的日子,两人搭配干活,默契十足,快乐加倍。
厨房很快有了烟火气。
陆颂炒菜的样子很难见到,他开了火,放油,动作娴熟,像是经常做着种事情。
沈晓君给他切好配菜,生姜蒜,辣椒壳切断……
看他如此熟练,她不禁在想,这一年他和黎梦晗在一起,也跟当年和她在一起一样那般吧,竟然连做饭都学会了。
心里涩涩的难受。
突然,一声轻呼打破了平静,沈晓君的手指被锋利的刀刃划开,殷红的血瞬间渗了出来。
正在翻炒肉丝的陆颂闻声转过头,看到沈晓君的手指渗出血迹,他的眼神瞬间充满了心疼与焦急。
几乎来不及关掉火,他他几步跨到沈晓君身边,一把抓起她受伤的手,声音中带着难以掩饰的紧张:“怎么这么不小心!”
他又急忙拉着沈晓君走到水龙头旁,轻轻打开水流,让清水缓缓冲洗着伤口,动作轻柔得仿佛生怕弄疼她分毫。
沈晓君就跟个傻子一样,跟着他的节奏走。
他的焦急和紧张,她瞧得太过于真切。
这一切好像在做梦一般,他在她面前,依然关心她,紧张她。
冲洗过后,陆颂又迅速拿来医药箱,翻找出碘伏和创可贴,这里的一切他都是那样的熟悉。
他小心翼翼地为沈晓君消毒伤口,每一下动作都格外谨慎。
两人靠得太近,呼吸交缠,就连彼此的毛孔都能看到。
“好了,你去休息吧。”陆颂满头大汗,“我来就行了。”
“我没事,在西北的时候,有时候上山砍柴,手扎出血是常事。”
一句话道出了这一年的心酸和苦涩。
陆颂心里不是滋味,仿佛一块大石头压着,就连呼吸都紧了几分。
刚才给她贴创可贴他也发现了,她的手很粗糙,各种裂痕。
一年,可以把一个千金小姐摧残至此。
他怎能不心痛。
可男人的疼也只会在心里,表现在行动上。
“以前的都过去,都忘了吧,以后好好的。”
沈晓君摇头,“你知道吗,我不觉得很苦,相反我到那边很轻松,除了衣食住行粗俗简陋,其他都很好,那里的人很朴素,没有什么心机,说什么就是什么,让我感觉到了真诚。”
“如果不是为了哲哲,我没考虑过回来。”
事实也确实如此。
若不是哲哲发烧反复发烧,求医难,沈晓君还是会选择回到西北。
“晓君。”陆颂心里是难受焦虑的,“我知道你没考虑过我,但是你姑姑和姑父呢,你就没想过回来看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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