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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陆晨,这本书的男猪脚,哦,不是,主角。其实养闺女这种事情本人是一点经验都没有的,所以我只能给她找个娘喽,哦不,是好多个,嘿嘿。
陆晨睁开眼睛,天上竟然有极光,但是奇怪,只记得自己因为救小女孩,被车撞飞了,不过现在是身处何地也不知道。
“我…我这是在什么地方?”陆晨支着身子坐起来,不过奇怪的是身上就是酸痛一些,倒没有血肉模糊的,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待陆晨还在打量四周时,背后突然有人说话。
“这是什么地方?呵,当然是阴曹地府喽,还能是什么地方?”
陆晨吓了一大跳,连忙回头“谁?谁在那里?不要开这种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快出来。”
那声音的主人阴森的笑了笑又同另一个声音说话
“黑素,你不是说这人阳寿已到了吗?这都第几个了,直接扔孟婆那不就行了?抓来这里干什么?”这是男人的声音。
又有一个女声道“你懂什么,阎君给我的宝戒起反应了,就是这个家伙,再说了,这家伙为救人而死,阎君对他很感兴趣,决定给他一次机缘重新投胎。白墨我可告诉你,要保密,不然今晚睡地铺子。”
叫白墨的汗颜“我又没说什么,你最大,想怎么处置都行。”
陆晨见怪不怪,只是疑惑自己这是死了?估计八成是。陆晨也看不见说话的两人,应该是黑白无常吧。“喂,两位,你们出来吧,我看不见你们。”
说话的两人,忽然想到陆晨还在旁边,就现了身。
陆晨看见两人,男俊女靓,不得又怀疑,这是地府吗?怎么感觉拍偶像剧啊?这俩人是黑白无常?不是说长得很丑的吗?
陆晨自顾自的在想,面前俩人站不住了,小子你心里想的我们可都知道了,谁跟你说黑白无常就一直做到底了?
“喂,小子,想什么呢?谁告诉你黑白无常就铁饭碗一下子端到底了?我们夫妻可是才上任一百年的。”白墨生气道。
倒是黑素白了白墨一眼“都几百岁的鬼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儿似的?丢人。”
白墨被教训了,不敢说话,陆晨内心打感惊人,原来白无常这家伙是个气管炎,原来做鬼也不容易啊。
黑素回过头来对陆晨说话“小子,你是阎君的有缘人,真是个幸运儿,这是阎君给你的宝物,本来你的阳寿已尽,但因为有缘人和救人的缘故,阎君让我们送你去投胎,也算是你的机缘,走吧去投胎吧。”
陆晨有点慌“喂,喂,我还没……”陆晨还没说完,便被黑无常送走了,憋屈死了,大姐,你把我送去哪里投胎了呀。
黑无常拍拍手,转身就要走“走喽,哎呀,真累一天天的。”
白无常也要跟上,但是仔细想了想少了什么东西?少了什么呢?呀!“媳妇儿!媳妇儿!完了,你是不是刚才忘了给他喝孟婆汤了?”
黑无常还有点懵逼“白墨!你脑子抽风了?孟婆汤孟婆那里有,我这怎么会有?孟婆汤…孟婆汤?呀!你怎么不提醒我一下!完了,他的记忆还在,怎么办……哼,都是你的错,今晚睡地上吧!”
黑素哼着鼻子转身走了,跟自己没关系,是白墨忘了事情,对就是这样。
白墨一拍额头,天呐我怎么这么倒霉!我都做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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