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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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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终身雇佣制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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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淞江是太湖出海的通道,又称吴江或松江。

    这条江西接太湖、东通大海,往来船只不绝,可谓商贸要道。

    然而崇祯三年的秋天,吴淞江这条通道,却几乎完全断绝——

    因为张溥组织着船工、力工,参与罢工中来。

    如此一来,江上的船自然没人操纵,货物也没人卸。以至于吴淞江上的船只,堵到数里之外。

    一干商人急得头上冒烟,在得知是张溥率领雇工协会搞的鬼后,一面派人报官,一面和张溥谈判。

    张溥拿出《雇佣工人宣言》和承诺书说道:

    “只要承诺遵守这些,雇工协会立刻就会派人,帮你把货卸下来。”

    “否则事情就免谈,有活自己去干。”

    让这些人仔细看宣言和承诺书的条款,承诺能做到后再说。

    宣言的内容没有什么好说的,虽然有些商人嗤笑雇工想谋求和他们平等的权利,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并不会表现出来。

    不过承诺书上的释放奴婢、尊重雇工,以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技术等级工资制、终身雇佣制等条款,就让他们皱眉了。

    一位商人嚷嚷道:

    “释放是否释放,是我自己的事情。”

    “你们凭什么管得这么宽?”

    张溥敲了敲桌上的礼法条文,毫不客气地警告道:

    “什么是你自己的事情?”

    “你身上有官职还是有爵位,能蓄几个奴婢?”

    “告诉你,不释放奴婢你就是犯法,是在私役良人!”

    这个人听着张溥的警告,很快就想到张溥闹了几个月,为的就是释放奴婢的事情。

    私役奴婢违反什么法律报纸上早就讲清楚了,自觉理亏的他,只能闭口不言。

    其他想保留奴婢做工的商人听到张溥这番话后,虽然不见得认同这一条,却也没有再和张溥争论。

    一位看着颇是斯文的李姓商人道:

    “尊重雇工我能做到。”

    “但是八小时工作制,时间太短了吧?”

    “工人想多干活挣点钱,难道你们雇工协会还不准?”

    张溥拿出详细条文,说道:

    “看清楚,不是每日只能工作八小时。而是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标准。”

    “超过八小时就要按时薪支付加班费,超过十小时加班费翻倍、十二小时以上再翻倍。十四小时以上不许,发现就处罚金。”

    “这个条款,兄台能看明白吗?”

    李商人拿着条文细则仔细观看,发现里面规定得非常详细。

    不但有八小时工作制和加班的内容,还有连续工作时间,每旬、每月、每年最高工作小时数等要求,超过就可以罢工、甚至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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