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崇祯重振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11章 义子义女继承权和奴婢 (3/6)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即使取消奴婢的选举权、不让他们干涉选举,他们用奴婢做其他事怎么办?”

    “若是有人造反,岂不能轻易拉出数千兵力?”

    温体仁听得有些不妙,又听刘宗周道:

    “非止如此,江南很多奴婢名义上不是奴婢,而是义子义女。”

    “前唐凌烟阁功臣张亮,便是因为有义子五百,而被太宗处斩。”

    “如今民间有义子数千的大族比比皆是,臣以为必须限制。”

    这下群臣也感觉有些不对了,因为现在的义子义女只是奴婢,怎么被扯到了谋反上?

    但是看皇帝的样子,却显然已经听信。询问刘宗周道:

    “刘先生可有什么办法,限制义子义女?”

    刘宗周闻言回道:

    “《大明律》曰:乞养异姓义子以乱宗族者,杖六十。”

    “集解曰:乞养义子,在律本许。但令从己姓为嗣,列于昭穆则乱宗族矣。”

    “义子义女,在律法上允许的,但不得作为嗣子。”

    “臣以为义子义女应当同其他子女享有同等权力,至少要等同于庶子庶女。其在财产方面的继承权,应当写入《大明继承礼法》内。”

    这让温体仁等人瞪大了眼睛,感觉刘宗周这是在刨根。

    如果真这样规定的后,今后还有哪一家敢收养义子义女做奴婢?

    这那是在蓄奴婢,分明是养了个子女!

    朱由检则对此极为赞赏,说道:

    “爵位继承,当按嫡长房继承制。”

    “但是财产继承,就需要尊重个人意愿了。”

    “除了嫡长房继承的财产不得低于其他房外,财产持有者可按个人意愿给子女分配财富。”

    “也可以收义子义女继承家业,把财富分配给他们。”

    这话听得在场的臣子更头疼,一时间他们竟然分不清:

    皇帝是不知道民间情况,还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真听刘宗周所说,把义子义女当成子女看待。

    此时的刘宗周,则是继续说道:

    “义子义女也是子女,无论是强是和,皆不能与义父义母等亲族苟合。”

    “如有犯者,当按奸小功以上亲论斩。”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都是父母和义子义女的关系,应为应重制相关法律,明确把义子义女写进去。

    群臣对此实在无法接受,因为很多人养义女做婢女,就是为了泄欲。钱谦益道:

    “陛下,如此礼法,根本执行不下去。”

    “这样还有谁敢去收义子义女?”

    “那些有众多义子义女的,难道要让他们把财产都分出去?”

    朱由检闻言神色一肃,陡然声色俱厉: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