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崇祯重振大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87章 礼法条文和朝会法 (3/5)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检又具体道:

    “集议会的成员一律平等,可以允许赞成,也可以允许反对,还可以弃权保留意见。”

    “但是在集议会做出决策后,无论商议时什么态度都要执行,不得推诿塞责。”

    “具体的议事规则,也就是提议、商议、表决的办法,由国会礼法委员会制定,写入《朝会法》中。”

    “枢密院再据此制定《军队议事条例》,对军中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这让群臣纷纷赞同,他们最认同当今皇帝的一点,就是当今皇帝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从礼法中找出条文。没有的也会制定,不会毫无根据由着性子做事。

    群臣在适应这一点后,越来越如鱼得水。这也让一些人的心思越来越活泛,甚至想挑起党争的原因——

    在摸清了当今皇帝的行事风格后,他们发现皇帝并不难对付。只要就事论事有着切实依据,皇帝就是不高兴,也会按照条文处置。

    这让他们对制定礼法都很热心,争取让皇帝行事越来越有章法,不用担心触怒皇帝遭到惩治。

    同时,习惯了皇帝信息轰炸的他们,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迷迷糊糊就通过了皇帝的提议,而是对这些条文,一条一条分析。

    前三顺序指挥将领、护军、后勤主官,再加上可能存在的锦衣卫镇抚使和监军御史,一起组成集议会。大体维持了武将和文职军官的平衡,群臣没有什么好说的。

    但是集议时一律平等,他们就不是很习惯了,袁可立道:

    “陛下说集议会成员一律平等,又说下级服从上级,到底应该要如何商议?”

    朱由检详细解释道:

    “下级服从上级,是说级别低的集议会,服从级别高的集议会。”

    “例如小队集议会的决定,就应该服从所属大队集议会的决定。”

    “区县的集议会决定,要服从所在府集议会的决定。”

    “各部的集议,则要服从院议、阁议,还要服从朝会决议。”

    “以后大明诸司只要官员数量在三人以上的,都要设立集议会。集体商议策后,才能按流程动用印信下发公文。”

    “诸司官员私人下发的命令无效,可以不用执行,就像你们对待中旨一般。”

    这话说得群臣忍不住笑了起来,听得出皇帝对他们抵制中旨其实很不满,如今想让官员也尝尝私人命令被抵制的滋味。

    至于成员平等的事情,朱由检道:

    “集议时一律平等,是说参加集会的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人只有一票,如同廷议一般。”

    “包括主官也是一样,只有一票权力。”

    这么说群臣就明白了,廷议的时候确实不看官位高低,参加者都是一票。

    在当今皇帝制定选票计票办法后,这点就更明白了。

    这在朱由检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不过袁可立却提出一个问题,询问道:

    “如果集会成员一律平等,集议会应当由谁主持呢?”

    “臣以为召集会议的主官,应该像陛下主持朝会一样,作为集议会的主持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