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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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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章 大明礼法公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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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反对皇帝向自己让渡权力。

    朱由检此时则在心中感慨,知道自己说出这句话后,等于是主动迈向了君主立宪制。

    未来功过如何,就由未来评价吧!

    现在他需要压下保守派,让重制礼乐成为主流声音。

    他期望的就是完成改革,让大明重新焕发生机,渡过越来越严重的崇祯大旱,让大明免于在自己手上灭亡的命运。

    在此过程中,该争取的权力还要争,他不可能让自己完全丧失权力、成为后世的虚君。

    想着后世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朱由检示意群臣起身,向他们道:

    “孔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天子负有按道义制定礼法、治理天下的责任。”

    “《尚书·大禹谟》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人心是动荡变化的,要把天下治理好,礼法不能不随之而变。”

    “所以朕作为天子,能遵守的礼法,必须是千年、甚至万世不易的至理。”

    “条文必须要斟酌再三,方能最终确定。”

    “定下来后,非有国会五分之四多数通过、朝廷大会决议、皇帝认可批准,不可轻易修改。”

    “诸卿在制定礼法之时,定要慎之又慎。”

    这一番话,让群臣纷纷点头。

    就连臣子和贵族都有八议,他们当然认同天子是高高在上的裁决者,不用和普通百姓遵守一样的法律。

    所以,天子要遵守的礼法定然不会太多,并且每一条都要仔细斟酌,定下后就基本不会改。

    刘宗周代表群臣表态道:

    “臣一定会制定让陛下和万民满意的约法,交由国会审议。”

    朱由检点头说道:

    “如此甚好!”

    “这部约法,暂且以《大明礼法公约》称之,主要分为大明朝廷机构、大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制定和修改章程,一共三个篇章。”

    “例如有关婚姻的条文,就可以放在第二章,拟写为:”

    “大明公民拥有自主婚姻和生育子女的权利,并有履行夫妻责任和抚育子女的义务,具体由《大明帝国婚姻法》规定之。”

    “写入礼法的这些,以后基本是不变的。”

    “但是具体的婚姻法条文,则需要根据时势而变。”

    “所以《大明礼法公约》是最高级别礼法,《大明帝国婚姻法》则是附属于它的法律,属于从《大明律》拆分出来的第一等级法律。”

    这是朱由检为大明法律制定的级别。在各等级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级别的礼法。

    这些以礼法冠名的法律是皇帝也要遵守的,属于名副其实的最高法。

    群臣琢磨皇帝的话语,对于皇帝定下的这条约法条文,纷纷点头称善。

    简单的一句话,规定了婚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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