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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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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章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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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有些喜欢元宵节的人,对此是据理力争,拿着各种正月望日的记载,说明元宵节就应该定在正月的月圆之夜。要像中秋节那样连着放假六天甚至十一天,才符合这个节日的身份。

    也有人认为元宵节的花灯太过奢华,纯粹是劳民伤财。恨不得取消这个节日才好,更别说放个长假过节。

    不过这种人很少,最终朱由检决定,交给国会讨论:

    “元宵节日期怎么定,朔望要怎么改,朕以为还是要让国会决定,听听民众的意见。”

    “如果民众觉得这样不错,朝廷以后就使用新历。”

    “如果觉得不好,那就按原本的历法来。”

    “刘先生,你在年后国会和涿鹿区议会重开时,让议员们讨论一下,要不要采用新历。”

    “如果要用的话,那就和旧历并用,在京城和涿鹿区试行三年。”

    “试行期间,京城和涿鹿区的公职人员,按新历法休假。”

    “官员在不需要按旧历参加朝会时,同样也可以在新历假期安排放假。各种公文上面,要同时注明新历时间。”

    “工资、工时等等,都按新历计算。”

    打算先撇开有关正朔的争议,把新历法以试用名义推行假期。

    只要官员习惯了这种放假,以后就是让他们不用新历,他们都不愿意。

    那时候自然会有大儒转动脑筋,从古籍上寻找说法,为新历法辩解。

    有关正朔的争议也因此告一段落,群臣开始享受正旦宴饮。

    一些人食不甘味地吃着,甚至在想这不会是最后一次正旦宴会,以后会如同皇帝所说,改为官员和议员一起参与的正朔宴。(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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