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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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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辽东屯田政策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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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为屯田官兵减轻负担,臣代他们谢恩。”

    “但是陛下之前曾说余粮全部征收,臣才敢保证辽东粮食自给。”

    “如今全都改为军屯,每分收十八石,即使有一万顷耕地,也只能征收三十六万石粮食。”

    “这些粮食,不能让辽东将士自给。”

    这是在变着法要饷,朱由检皱着眉头,仔细算了一下,辽东需要有两万顷军屯,才能征收七十二万石粮食,满足将士所需。

    但这还只是将士吃的粮食,算上马料的话,需要的土地就更多了。

    土地不可能凭空变出来,但是收归国有之后,却能下令开垦,朱由检道:

    “一万顷土地,需要多少人耕种?”

    “其余辽民,能不能开垦荒地?”

    孙承宗算了一下,回道:

    “三十万辽民大约五六万户,每户可耕种五十亩,需要两万户辽民。”

    “其余三四万户,可以开垦荒地。”

    “但是他们大多没有耕牛、种子、农具,需要官府提供。”

    能够开垦就好,辽东山海关外现在被大明占据地方长度约四百里,沿海地形平坦的平原宽度约三十里,这就是一万二千方里、四万五千顷土地。

    虽然这些土地不可能全部都用来种田,但是如果把西面的丘陵算上去,能开垦的地方就多了。现在的一万顷耕地,绝对还有人隐瞒。

    再想到番薯等新作物有些可以在以前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上种植,朱由检道:

    “朕授权辽东百姓,在关外开垦土地。”

    “所开垦的土地,前三年免征一切赋税。三年之后,按照军屯对待。”

    “这些土地要确认是谁开垦的,只要为恢复辽土纳粮十年以上。将来复辽之后,把土地分给他们。”

    “按户确认荒地,每户最高一井田。”

    又听到了井田,群臣心中激动,工部尚书薛凤翔献策道:

    “洪武四年定,河南、山东等地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

    “陛下应该将官府提供耕牛、种子的土地另外看待,以十税五收取。”

    这是一个办法,能提高征收的粮食数额,也有利于推广新作物,朱由检道:

    “那就按国初规定,制定关外屯田政策。”

    “原有的军屯严格按照军屯纳粮规定执行,现有归民众的土地,仍旧让民众耕种。但是土地暂时征收为国有,他们耕种的性质属于民屯,是官府承包给民众的土地。因为辽东现在是军管,参照军屯征粮。”

    “原则上仍旧让百姓耕种原有土地,但是每户最高限额五十亩。超过五十亩的,让有余力的家庭承包,恢复辽土后再归还给他们。”

    “争取用五年时间再开垦一万顷荒地,在辽东屯田两万顷,实现粮食自给。”

    “在此之前,朝廷继续为辽东支援粮饷。现在征收的辽饷的省份,以后逐年免除,争取五年后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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