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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重振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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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常参会议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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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以后在三六九日参加常朝、每月参加九次朝会的官员,可以称为常朝官、九参官。”

    “其他参加朔望朝的官员,仍按本朝惯例称为朝参官。”

    “就是这个常参官,应该怎么定呢?”

    孟绍虞回道:

    “唐朝文官五品以上职事官、八品以上供奉官及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号常参官。”

    “陛下所定参加常朝的常朝官,似与唐朝常参官相同。可以直接称为常参官,不用继续缩减。”

    另一位礼部侍郎王祚远则说道:

    “本朝所定午朝仪,似与常参相同。”

    “陛下可将内阁并五府六部奏事官、六科官员,定为常参官。”

    “通政司官照依常例引人奏事,其余衙门有事者,许赴御前具奏。”

    朱由检想的不是这个,他在两人说的官员范围上缩减了一下,向群臣道:

    “朕以为内阁大学士要常参,五府、六部、六科官员,可以按所辖事务确定是否常参。”

    “今后朕和内阁各位大学士,不拘时间、地点,会按照奏疏中提到的事务,传唤三法司或吏部、户部等相关部门官员。”

    “六科官员随相应部门与会,确定朝廷旨意。”

    “这种朝会,以后就称为常参会议,作为常朝会议补充。”

    这个决定一出,朝堂上顿时议论纷纷。每个人都能察觉到,当内阁、六部、六科官员同时存在时,皇帝完全能抛开其他人,直接下发旨意。

    这对提高圣旨下发效率是好事,但是对朝堂上的官员来说,却限制了他们的权力。以后常参决定的事情他们很可能根本不知道,更别说发表意见了。

    对此乐见其成的,可能只有内阁四位大学士。六部、六科的单独一个部门,在面对内阁时很难反抗。只要他们和皇帝意见一致,就能快速决断。

    六部尚书显然也知道这一点,刚才还大声呵斥小官、支持皇帝确定常朝人选的刑部尚书薛贞,此时便反对道:

    “陛下,没有三法司官员与会,常参确定的事情和法律相悖怎么办?”

    “那样岂不会闹出笑话,让人以为朝中无人?”

    户部尚书郭允厚也说道:

    “若是涉及户口、钱粮之事,没有户部与会,常参确定的事情可能无法执行。”

    工部尚书薛凤翔也表示工部事务通常涉及钱粮,礼部尚书来宗道则说旨意不合礼法同样会闹笑话,唯有担心被人参劾的吏部尚书周应秋、已经被人参劾的兵部尚书崔呈秀,没有出言反对。

    不发声就是默认,朱由检很擅长这一点。眼看很多被排除出常朝的官员对此不怎么关心,反对的风浪根本就起不来,朱由检当即决定道:

    “内阁大学士多由礼部尚书兼任,拟定的旨意不至于违反礼法。”

    “以后吏部、兵部的事情,可以由常参会议决定。”

    又安抚大臣道:

    “诸位的考量也有可取之处,常参可以让六部尚书和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主官列席。各部门若有事情,也可带着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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