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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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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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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的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一笔。

    “快了,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的速度来推算的,为的,就是打一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的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么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的驿站,更没有什么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的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一线的,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的恐怖之处了,没有电报和电话的时代,骑兵的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的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的脸色有些略微泛起的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我的剑,忍不住想饮血了!”

    明明是当世一流的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的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一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了,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一锅端。

    “我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的,你会什么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的,就是瞧不起用刀的。

    “我可以帮你包装!”

    “什么,包浆?”

    “………”郑凡。

    ……

    大军的行进,虽说一直处于一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的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的,此时,作为先锋军的是金术可的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的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一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的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一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一直是听金术可的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了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了,再往前的这一段,凡是看得见的,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接了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了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的到来提供遮掩。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了,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去?

    射杀行动开始展开,大皇子也张弓搭箭,没有任何怨言地加入了这场清扫之中。

    待得太阳完全落山后,金术可和大皇子二人稍微靠近了城池一些。

    奉新城不大,城墙也不算高,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总而言之,并不算是一座坚城,城外,还有不少帐篷,里头不时传来欢呼笑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城西和城北,是两处军寨,搭建得很是随意,城南和城东,则像是流民聚落,附近不少流民聚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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