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奴役,种其田却须交出一半粮食,使百姓日日不得饱食,甚至无数之人因饿而死。
潘凤出身贫寒农家,两个哥哥都因无粮可食而亡,父母最终也都饿死,深知百姓求生之艰难。
为使徐州百姓不再饿死一人,人人皆有田可耕,人人皆可两餐饱食,决定收回所有田地,分给种田农人耕种,每亩税收什比一,以后还会再降。
每个编户人口最高可分得二十亩田,所有田地属官府所有,一律禁止买卖,违令者,买卖双方皆斩。但若自身无力耕种,可将名下之田租给别人耕种,田租最高只能按五比一收取。
免除徐州所有人口赋和更赋,算赋由一百二十钱降为一百钱。
潘凤之所以要免除百姓口赋和更赋,是为了让所有百姓都能感受到实惠。
这个时候,虽然租种世家豪族田地的百姓很多,但也有不少百姓是自耕农,有自己家的田地。
只是分田,并没有让这些人感受到好处,所以免除口赋和更赋,又减少算赋,让他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样才能和其他百姓团结到一起,
虽然免除这些赋钱会少收许多钱,但潘凤现在并不需要向朝廷贡钱纳粮,这些田税和算赋完全可以养得起一个徐州。
尤其是分田之后,会有许多原来依附世家豪族避赋之民进行编户,编户则必须交纳算赋。
口赋,也就是口钱,西汉武帝时,从三岁起征,即三岁到十四岁之人,每年须交二十三钱。
这二十三钱,其中二十钱以食天子,另外三钱以补车马骑,其实就是给天子的私房钱。
因为口钱起征太低,导致许多百姓生子即杀,就是因为交不起口钱。
到元帝时才改成七岁到十四岁征收口赋,仍然是二十三钱。
不过在汉末这个时代,口赋甚至从一岁开始征收。
《零陵先贤传》曾有记载:郑产,字景载,泉陵人也,为白土啬夫。汉末多事,国用不足,产子一岁,辄出口钱,民多不举子。产乃敕民勿得杀子,口钱当自代出。产言其郡、县,为表上言,钱得除,更名白土为更生乡也。
从一岁就开始征收口钱,许多百姓交不起口钱,只能杀子以避。幸好这个郑产自愿为百姓出这个钱,但他只是一个乡啬夫,所能救者不多。
虽然后来让郡县上表免除了一岁口钱,但仍然是从七岁开始征收。
算赋是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征收,每算一百二十钱,商贾和奴婢则须交倍算,就是两百四十钱。
因为商贾有钱,而能养奴婢者也是富有之家,因此倍收算钱。
女子十五岁至三十岁不嫁,则须交五算,就是六百钱,为的是鼓励成年女子及时婚嫁,以利增加户口。
算赋一百二十钱也并不是规定不变,文帝时曾经仅收四十钱一算,武帝改回一百二十钱,到宣帝时又曾改为九十钱一算,成帝时又曾改为四十钱一算,但大多数时候,仍然是一百二十钱一算。
现在潘凤降为一百钱,少了二十钱,可以让百姓感受到实惠,有时候小惠胜大恩,或许就因为少了这二十钱,百姓都会念潘凤的好。
潘凤命人将此书散发于徐州各郡县。
像这样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徐州,各地百姓都在等着潘凤。
潘凤不来,他们也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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