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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经天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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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道德法庭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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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称之为“道德法庭”,而非宗教法庭,其裁夺判定的基础,就是公序良俗!

    说了半天,概念似乎还是有点模糊,让我们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这例子,来自于现代!

    《交通法》作为现行法律之一,也是人人都应该遵守的底线,但是有些行为,《交通法》却并未明确禁止,就比如直行加右转车道等红灯!

    在我国大多数的路口,无箭头指示的圆形红灯亮起时,车辆可以直接右转,不必等红灯!

    但是,有些直行的司机,却把车辆停在直行加右转道上等红灯,结果,把后面想要右转的车辆,全部堵住,为一己之私,不仅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容易造成交通阻塞!

    然而,这种令人憎恶的行为,竟然不违法,没有法律的条款,可以处罚他!于是,那句最经典的无赖言论,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了自私之人的借口和理由,而且,还他娘的理直气壮!

    某些高素质的司机,本来不会这么做,但是,眼见着其他人那么做了,确实节省了时间,方便不少,有的人立场就会动摇,渐渐地,也跟着这么做了,这就是不违法但缺德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

    长此以往,每个人都觉得,只要不违法,缺德算什么?能打法律的擦边球,能占到便宜,那是能耐,正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人们会认为,只有没能耐的人,才遵章守纪呢,自认为有本事的聪明人,就会不断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保不齐哪一天,他们便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做出违法犯罪的勾当,到时候你会发现,犯罪率越来越高!

    这就是失去了道德约束,社会价值观体系崩坏的恶果!如果在法律的红线之上,有道德约束,人们因害怕遭受处罚,不敢逾越道德底线,也就离法律的红线很远,犯罪率就不会那么高!

    刘纬成立道德法庭,就是为了对那些并不违法,却违背道德规范,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加以限制和制裁,从而提升整个民族素质,使我中华文明,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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