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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的小弟竟然是朱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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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彻查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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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五钱四分,有整有零,让人以为县令有多清廉呢。

    可实际上呢,陈渊只是让人去运河上面问了一下,就已经统计出来几千两银子了。

    第二天,陈渊做为主审官,开始审理此案。

    高远这时候可能是受了什么人的指点,也不慌了,反而开始反问了。

    高远说:“你是何人,为何要坐在本官的位子上?还有,放了本官,不然没你好果子吃!”

    陈渊冷冷地说:“好,还会反客为主了啊。”

    “你搞清楚,我才是主,你才是客。”

    陈渊冷笑一声说:“好,本官就让你死个明白,本官是永昌侯,两广总督加钦差陈渊!”

    高远心里一沉,这位可惹不起啊,他可是一品大员,自己才是一个七品的县令。

    高远说:“陈大人,这不妥吧。你是两广总督,管着你的两广就好了。这里是鲁省,你的手伸得也太长了吧!”

    陈渊说:“你听漏了吗?本官还有一个钦差的头衔,可以插手所有我想插手的官场。对了,本官还是锦衣卫同知,也可以查你!”

    高远马上说:“下官无罪,你怎么查我?”

    “无罪?那好,我问你,去年本县交了多少商税?”

    “按二十税一,收了七十多两啊,怎么了?”

    “可是本官问过了,去年本县的商铺交了超过四千多两的税银,而运河上的船交的税更是数不胜数,这些钱去哪里了?”

    “证据呢?他们说多少,你就信啊?要有实据!”

    这就是高远的高明之处了,这个年代交税,可是没有什么凭证的。

    完全是给你收据的。

    所以只要高远咬死不承认,就说这些人是在做伪证,陈渊就判不了他。

    之前就说过,要合法的杀一个人,是很难的事。

    而要定一个人的罪,也不是简单的事。

    就这个案子,光有人证没用,还需要物证。

    就算商家、衙役全都指认了,没有找到银子,就是定不了高远的罪。

    而事实是真的找不到银子。

    按理说高远一年最少能收上来几万两银子,可是这么多钱在哪里呢?

    锦衣卫抄了高远的家,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找到,就几块破玉,然后什么也没有。

    陈渊皱着眉,在思考着。

    他在回想着整个案子。

    就在这时,他灵光一闪,他想到了,那些玉就是证据。

    陈渊说:“去,把抄家得到的玉拿过来。”

    “是,大人。”

    下人送来了二十多块玉,这些玉每一块的样子都不一样。

    可是它们的雕工都是极为的精致,玉料也是和田玉。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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