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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上)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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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毁掉了……真的很可惜啊。

    大长秋则是面色一沉,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咬了咬牙,

    开口道:

    “仙王,自然有仙王的安排,这次归来,仙王肯定已经什么都准备好了。

    他的心思,岂是我等能揣摩的?”

    …………

    “这是直接要灭杀了?”宋帝王余忽然觉得有些荒谬,继续调侃道:“这位仙王,都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了,漫长的岁月竟然没能打磨掉他的性子。”

    “许是恨屋及乌狠了吧。”

    阎罗王包猜测道。

    否则你根本没办法解释,先前一众大能拼命地争夺,甚至有人为此陨落,结果你抢到了这个彩头,二话不说就要将其毁灭。

    只能说,恨入骨髓了,这种恨,必须要“鞭尸”才能消解些许。

    …………

    外面的人自然免不了会雾里看花,

    这一刻,

    真的没人能知晓此时仙王内心中的颤栗。

    他躲开了轩辕剑才下来,他抢到了这个遗蜕,

    然而,

    直到真的握在手里后,

    仙王才意识过来,

    自己到底抓住了个什么东西!

    这是一种颠覆,一种骇然,一种让游离在三界之外宛若孤魂野鬼的仙王完全始料未及的巨变!

    尤其是,这个变化,还发生在轩辕剑刚刚斩落的背景下。

    更让他惊骇的是,自从那个人临死前登天一剑灭仙之后,自己第一次尝试归来时,面对的,是这个人;

    等到自己第二次归来,且是先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先陨落后再出现的,

    居然,

    这个人,

    又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周泽仰起头,看着天上落下来的滚滚天雷。

    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紧接着,舌头伸了出来,舔了舔嘴唇。

    很久,

    没吃雷了。

    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一方天地,太过小气,曾经有一段时间,赢勾很喜欢拿雷霆下菜。

    其实,雷霆,真的是个好东西。

    无论是拿来入菜还是拿来洗澡,都是绝好的。

    只可惜,

    寻常的人哪怕是引雷下来,那雷的品质,也高不到哪里去,总是让赢勾觉得不过瘾。

    曾几何时,赢勾还曾特意从幽冥之海来到阳间,故意引得苍穹的注意,让其降下雷霆,那段日子,过得是真叫一个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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