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人手不足,一时之间要办的事又大,本来我也在催缴税钱的名单之内,但胡时、胡时提前向费明光打过招呼,说不召我去办这事儿,让我守在县里。”
他话说到这里,联想到他先前特意提及去郡的人数,以及文兴县最后结局,车上众人哪里还猜不到前因后果——怕是胡时无意间的举动保了他钱家一命。
“……初时不见异样,大家更担忧村镇有刁民造反,后来到了去年开年后,便不对劲儿了,县里陆续有人落水而死。”
一开始谁也没多想,只当是意外。
钱忠英作为典史,也要办案问差,涉及官府差役的人只要不是寿终正寝,照规矩也要他记录在案,以留备后续查底。
经他调查后,他发现前期死去的几个人都有共通之处:在司府衙门当值(分属镇魔司、县府);且都全部是溺水而亡;最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曾经在九月时去过上阳郡。
第一条可以说是巧合,后面两条死者之间的共通之处简直令钱忠英要吓破了胆子。
他本能的意识到上阳郡一行有问题,恐怕费明光等人惹出了一桩祸事而不自知。
“到了三四月份,县里开始不常出太阳,且听说附近时常下雨。”
虽说春分雨多,可并州并不属于潮湿地带,今年的雨水反常,一开始的时候费明光还担忧水患。
文兴县靠白陵江近,因县中贫困,许多地方的河堤年久失修,要是雨水不断,河堤失守,恐怕是要出现水灾的。
可很快的,比水灾更可怕的事情出现了——各地开始闹鬼。
最初是一些村镇开始上报村民之死。
这些人是横死,有个特性,都是溺水而亡,死亡的人一多了,各地方镇官不敢隐瞒,便上报至县中。
后来乡俚之间有传闻,说是死去的人冤枉,夜半回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