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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花开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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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拉喜儿抵债?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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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发现这本书已经被人读过了,其中很多段落、条例,都用显眼的红笔标了出来。

    《新婚姻法》是81年1月1日颁发的,其中对“婚姻自由”做出了着重强调,而红笔标出来的部分,也正是与此有关。

    李野真是无语了。

    原主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孽?

    堂堂一个长相玉树临风,家庭殷实无忧的善良孩子,怎么就选了个挥舞法律武器的女孩儿谈恋爱。

    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这跟和那些鼓掌都给你解释海绵膨胀原理,发疯刀刀避开要害的医学女有什么区别?

    前者破财,后者要命,玩毛线啊?

    李大勇看李野一直沉默不做声,以为李野又在因为陆景瑶难受,于是恨恨的道:“哥,要不我和你咱俩去京城找她去,她既然敢做陈世美,我就给她吆喝的全学校都知道.......”

    李野笑着摇摇头道:“陈世美是状元,她有资格吗?”

    李大勇不甘心的道:“那就由得她这么欺负,太欺负人了?”

    李野合上书,轻轻的道:“那不能,不过去京城太麻烦了,我们何必舍近求远?”

    “哥,你啥意思?”

    “没事儿,今天放学后跟我一起要债去。”

    本来李野已经不想再跟陆景瑶纠缠,毕竟是原主的过往瓜葛,但现在看来还是要给她提个醒,别特么没完没了的没事找事。

    这年头的“名声”可是很重要的,扣上一个黄世仁的帽子,说不定都能影响以后入t入d娶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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