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不是住院吗,那时候又是化疗又是放疗,嫌头发太长太麻烦,所以就剪了。”
“以前穿过旗袍?”
宋晴岚:“??”
费解地看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你怎么知……”
“1982年11月1日,随同王部长等外交团一起出使阿美莉卡,当时因外交部门人手不足临时从华清征召擅长多语种的在校学生做随行翻译,而你恰好是其中一员,对吗?”
宋晴岚:“………”
沉吟了半晌后,再次点点头。
谢戾长吁口气,半晌之后,才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沙哑地说:“1982年,11月,7号,哈林区贝克汉姆街。想起来了吗?”
宋晴岚:“???”
突然瞳孔一缩。
然后猛地一把推开了谢戾。
又不敢置信地看了谢戾好半晌。
“……是你!???”
谢戾艰难地点了一下头,“对,是我……”
宋晴岚:“………”
无语。
她就不明白,人的命运怎么会如此奇怪??
可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谢戾竟然是!竟然是!当年那个人……
分明一点都不像!!
宋晴岚扶额。
她至今还印象深刻。
当天因为参加一场宴会,外交团全体男同志身着中山装,女同志则是旗袍装扮,但席间曲清歌没少含沙射影地挤兑她,她不耐烦看曲清歌像个猴子似的在那儿乱蹦跶,反正也没什么事,就出来散心。
走着走着就到了那一片街区。
她当时对那些墙壁上随处可见的涂鸦和当地的流浪艺术很感兴趣,正好那时遇见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
一头脏乱的长发,长度差不多能到肩膀。
身上的衬衣长裤不知穿了多久,
磨损严重。
手腕处血肉模糊。
脖子上有一条像是长鞭或领带勒出来的淤青。
那个男人脸上似乎也受了伤,青青紫紫,貌似鼻梁破了,眼角也肿了,唇角也有大片淤青。
当时那个男人看起来奄奄一息,正按着腹部,腿上有枪伤,腹部有刀口,瘦得几乎脱了像,而且上衣袖子卷到了臂弯,手臂上层层叠叠的伤口,一些新伤,一些旧伤。
看起来简直像个被人长期监·禁,并且惨遭虐待,被折磨的不成人形,瘦得几乎看不见什么肉。
而那样一个人,竟然是谢戾!??
这他妈谁能信!!!
宋晴岚扶了一下额,十分之无语,转瞬之后又想起了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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