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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1997:带着老婆孩子当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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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在合同上动了手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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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坚脸色一片惨白。

    虽说拍戏多年,大大小小的问题都见过,但像这样强行抢夺场地的,还是第一次见。

    哪怕孙志坚新人出道的时候,也没有人光天化日来抢地盘!

    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拍摄周期可以协调,不到万不得已,没必要撕破脸。

    再说,做出抢地盘这种事,传出去,以后在圈子里还怎么混呢?

    所以,孙志坚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问题,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他嗫嚅道:“你们不能这样!大家出来混,要讲信用的,明明把场地租给了我,怎么可以再租给别人?”

    黄朋义一下子就来了精神,洋洋得意地说。

    “口说无凭,我这白纸黑字写着租赁协议,你说场地是你租的,把合同拿出来呀!”

    孙志坚梗着脖子说:“我……合同在走流程,但我已经付过钱了!”

    黄朋义冷笑:“你说你付过钱了,那你把收据拿出来!”

    孙志坚彻底傻眼了!

    这年头,还没有流行电子支付,就连ATM也是刚开始流行,大多数人转账要去银行办理,十分麻烦。

    孙志坚是用现金支付的。

    除了租金,还给路经理拿了一个五千元的大红包,并且表示,拍摄完成之后再给一个红包。

    当时已经签了合同,路经理在酒桌上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帮他把这件事情办成。

    这个年代,很多人的法律意识淡泊,人脉维护往往是靠熟人关系。

    人们对于合作伙伴有一种盲目信任!

    有些名人借出去几百上千万,连借条都不打。

    孙志坚跟老路合作过好几次,知道他办事细心,性格爽朗,信誉方面从来没出过问题。

    老路没提收据的事,孙志坚就没有找他要。

    他想,反正合同已经签署了,白纸黑字跑不掉,!

    现在仔细想起来,这件事里很多漏洞。

    第一,支付定金没有要收据。

    第二,两份合同上只有孙志坚本人的签名,路经理没有在合同上签名。

    第三,就算路经理签名也没用,两份合同都被路经理拿回去盖章,孙志坚没有存底,随时都可以撕毁合同。

    十一月的深秋,燕京寒气入骨。

    孙志坚的背上却被冷汗湿透。

    说到底,还是他自己大意了!

    要是换了别人,也许还可以协调。

    但黄朋义就是来找麻烦的,不赶走他,黄朋义是不会收手的。

    当然,孙志坚也可以把所有的器材撤走,先拍B组的戏,等黄朋义拍完重新租赁场地。

    还可以去其他影视城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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