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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个紫金红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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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白云熊胆丸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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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顾清风这般凄惨模样,胡半清痛心疾首,仰面长啸。

    “该死的贼人,竟然将人伤成这般模样,我胡半清发誓,不斩杀此獠,誓不为人!”声音之大,就连医馆外面的行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总旗大人何至于此啊!都是属下无能……”顾清风急道。

    “哎!你这是说的哪里的话,要不是顾兄弟你舍生忘死,拼死阻拦,某家也不能及时赶到,重创贼人,说不得整个城守府还要蒙受多大的损失。

    顾兄弟,你居功至伟啊!”

    “属下只是谨守本分,不敢居功,到是总旗大人您实力超绝,与那刺客大战三百回合,将她打得屁滚尿流,要知道那刺客可是能让城守大人无声无息消失的人物啊!

    此等人物也不敌总旗大人您,真是万幸城守府有您的带领,您就是我们的主心骨。

    更庆幸白石城有您守护,您更是白石城的保护神啊!”顾清风满脸崇敬憧憬之色的激动道。

    他的话中特地提到了刺客悄无声息的让城守失踪,主要是为了加深众人印象,做实这一点,而且他指出这一点,也是提醒胡半清该如何宣传,想要成为城守,必然要造势,显得比上一任城守更加强大更有能力才行。

    他相信胡半清不是傻子,肯定会暗中宣传,刺客致城守失踪,而我胡半清却打跑了刺客,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我胡半清更适合当城守!

    顾清风就是想让胡半清这般宣传,人云亦云之下,人们就会形成固有观念。

    城守的失踪就是刺客干的,谎话说了一次千次就成真了。

    这样到时候就算新娘子刺客卷土重来,将那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了。

    胡半清听完顾清风的话语,顿时虎目一亮,恍然醒悟了。

    对啊,刺客杀了城守,而我打跑了刺客,那岂不是意味着我比城守还强?

    在他想来,城守肯定是死了,至于为何没有尸体,可能是被刺客用化尸粉化了,然后那把大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虽然刺客的实力不敌城守,但事情的经过应该是她伪装成新娘子,放低城守的警戒心,待到赐福之时,兴致最高之际,城守大脑一片空白,在施展雷霆一击,这种时候,只要是个男人,任谁都会死。

    过程不重要,结果就是刺客弄死了城守,所以刺客的实力高于城守。

    虽然自己的实力不如刺客,但上百侍卫围攻之下,刺客被自己重伤而逃这也是事实。

    所以结论就是自己的实力高于刺客。

    这不就意味着自己比城守更强?

    其实胡半清心里清楚,他是万万比不过城守萧千枫的,但是“事实”摆在这里,由不得人们不信。

    只要宣传得当,不要怀疑,老百姓是真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的。

    短短一会功夫,胡半清的心思千思百转,当他再度看向顾清风的时候,眼神中也不由多了一丝欣赏。

    这小伙子会说话,看他真诚的神态不像作假,果然还是肺腑之言最入耳。

    “能打退刺客,皆是兄弟们悍不畏死的功劳,某不敢居功。”胡半清谦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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