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回道:“我妻先生是最早来的,然后就是坐在他左手边的这位先生,接着就是这群孩子坐在我妻先生的右手边,那位穿着粉色衣服的女性紧随其后。她是坐在了这群孩子的爷爷身边。”
“那两位先生是最后一起过来的,他们坐在了我妻先生的正对面。具体用餐时间我记不清,但绝对都在半小时以上。”
用餐半小时后才被人投毒死亡?
为什么要留有这么长的间隔?难道是……
“今天中午这一桌有没有已经结账离开的顾客?如果有,他们几点几分离开的?当时又坐在哪里?”
“有一对夫妻带着自己的孩子过来。他们也是坐在我妻先生的对面。至于离开时间,前台收银那应该有记录。”
在店长的帮助下,陆仁看了一下前台记录的时间。发现那一家三口是十二点二十五分离开的回转寿司店。
我妻留照的中毒身亡时间是十二点四十五分。
这中间间隔了整整二十分钟。
如果真是他们下的手,那岂不是说明有一盘寿司在传送带上放了最少二十分钟。
由于出现了客人意外身亡的突发状况,寿司店的传送带现在已经停止运转,陆仁不清楚传送带的传送速度。
于是他便直接问道,“以死者这里为起点,同样一盘寿司,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重新转到他面前?”
“五分钟左右。”
五分钟……
如果是那对夫妻下毒,二十分钟的时间,那就意味着被下毒的那盘寿司至少在所有用餐者面前都出现过三次以上。
要真是无差别投毒杀人,这个时间着实有点太长了些。
那一家三口的嫌疑基本可以排除了。
而且他们既然带着孩子过来用餐,在这小孩子占了大半的一桌上下毒,也实在有些不合情理。
所以下毒的时间应该控制在十分钟内,也就是一盘寿司在传送带上转两圈。
作案时间确定,接下来就是看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
陆仁不太相信这是一起无差别投毒杀人案。
还是那句话,这一桌有这么多孩子在,要真想报复社会,怎么也该去隔壁那一桌。
可如果是目标明确的预谋杀人,凶手是怎么做到精准投毒的?
从这点来看,坐在死者旁边的,戴着帽子的中年男性最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只要死者在十分钟之内注意力被其他事物所吸引,他就可以借机下毒。
寿司上、餐盘上甚至直接涂抹在桌子表面。
但相应的,正因为他最有可能下毒,他下毒的可能性反而是最小的。
因为他也知道警方第一个怀疑的肯定是他。如果真是他做的,他绝对会把手尾处理干净,至少不会让警方从他身上找到装有毒剂的药瓶什么的。
当然,在其他人身上找到氰化钾的可能性也很低。不然破获这个案子的难度就有点太低了。
搜身这个事,还是一会等真正的警察到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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